深夜十二点半,睡在上铺的白灵往下看了一眼,没有手机的背光,室友们都已经全部睡下,整个寝室多么安静,以至于每个人的呼吸声她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可她今天一直感到胸闷,似乎预示着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所以就算十一点躺在了宿舍,就算努力让自己不去想任何事情,就算试过数绵羊和看着天花板,也还是不能进入梦乡。
以前的她从来都是早睡早醒,一般晚上九点半躺在床上,不多久就睡着了,早上大多六点就自然醒,那样整个人都特别有精神,不至于像许多大学生一样,整天浑浑噩噩无精打采,课也不听作业靠抄,一到考试就突击甚至很多人选择作弊。
她躺在床上,手机就放在床头的挂篮里,就伸手去拿。她想他,已经几天不见,想念就如狂潮般将她淹没。
滑动解锁,打开QQ,进入空间,打开加密的相册“NC”。她设置的问题是——你在哪里见过我?相册问题的答案是“兰若寺”,那是宁采臣和聂小倩相遇的地方。应该不会有人猜得到吧?他也不例外,她苦笑。
她是相册的主人,不用回答问题就可以直接进入相册。里面的每一张照片全都有宁臣的身影,是的,她喜欢的人是他,从来没有变过,相册的名字“NC”就是宁臣的名字首字母组合。之所以将相册问题的答案设置为“兰若寺”,不仅仅是她喜欢蒲松龄,更重要的是他叫“宁臣”,就少了“宁采臣”的“采”字。她把他当成那个俊美的书生,而自己就是聂小倩,两人就在兰若寺相遇。但他们两个人真正相遇的地点是在一中的浩然教学楼里。
看着这些照片,她像之前的每一次一样,卷进了回忆的漩涡之中,无法自拔。
那是高二第一学期的某一天中午,已经放学了,同学们大多数跑光了,都到外面的快餐店排队吃饭去了,去晚了就得等很长时间了。
一中学校食堂的饭菜是出了名的难吃,还不卫生,人人都深有体会。在那里吃十次饭就会有三次拉肚子,这是某一个闲得没事干的男同学以身犯险统计出来的,数据可靠,深得广大学生的赞同,便在社交圈传开了。
还有人实名爆猛料,说自己在吃饭的时候咬到一枚指甲盖大小的玻璃碴,割破了牙龈流了好多血,所幸的是没有咽进去,不然就有可能割伤喉咙,甚至伤了胃。
因为学校里食堂好像是某个学校领导的亲戚开的,所以问题就算反映了也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唯有的好办法就是到学校周边的快餐店吃饭,一般都是三菜两荤,价格也就是五六块,好吃还比学校的便宜。至于学校总是强调说外面的食品不安全啦,大多数同学是不以为然的,心想着,有本事把校内食堂的菜品卫生搞好,并且做得好吃,那样谁还会跑那么远出去吃个饭,真是的。可以说学校食堂的不得人心给了学校周围大小快餐店蓬勃发展的机会。
班里的同学都走光了,白灵终于又一次重温完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无论上午还是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响后,她总是花上半个小时来看书,这是她从初一开始养成的习惯,除了酷爱看书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她不喜欢拥挤与吵闹。
一到最后一节课,班里的同学就蠢蠢欲动,铃声一响,就呼朋唤友打打闹闹走出教室,不是在吃饭的路上就是在去网吧的路上,也有女生急着赶回去追韩国的电视剧或者综艺节目,总之教学楼的楼梯总是挤满了人,校门也是相同的景象,他们就跟逆流的鱼群一样多。白灵每次下课都是等她们走了,人少了才回去。
诺大的校园终于安静了许多,白灵开始收拾书包准备回家,但是发现老爸送她的生日礼物——一支深蓝色的派克铅笔,不见了。在课桌上找了找,没看见,地上也没有。想了想,才记起来,拉在实验楼的播音室了。
她是学校广播站的播音员兼撰稿人,当时把钢笔拿出来摘抄海子的几句诗的时候忘了收起来了。那支钢笔是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她爸妈“合资”送给她的,因为他们看见自己的女儿喜欢读一些课外书籍,不仅仅是通俗小说,甚至连一些晦涩难懂的古文读物她也喜欢,经常会摘抄一些有趣的句子,字写得非常漂亮,他们看得出来她非常喜欢文字,那时候生意做得不好,两人商量着就买一个礼物算了,就花七百多元在派克的实体店下了单,给女儿一个惊喜。
知子女者,莫父母也。白灵对这支深蓝色的派克钢笔喜欢得不得了,每天都带着,学习之余就会拿出来写写字,两年下来这钢笔仿佛已经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了,更准确地来说,那是她的精神支柱。她爸妈常年在外省做生意,一年也就回来两三次,那支钢笔就寄托着思念,看见它就能看见父母的脸。
白灵收拾好双肩书包背上,锁了教室的门后,就走下无人经过的楼,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多么美妙,要是一下课就回去,听到的可就是吵得要命的声音,就像走进喧闹的菜市场一样。实验楼在教学楼的东边,那里的实验室大多时候都是关着的,算是一种面子上的摆设吧。实行应试教育的学校,哪里会真心实意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和动手能力,也就上面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应付应付,让老师带着学生在哪里摆出符合刊登在校报和教育报的照片,老师假装激情澎湃,学生假装渴望知识,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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