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三盆漂亮的土豆丝摆在众人面前,煞是赏心悦目,做菜三人都对自己的作品充满自信,认为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不过,从品相上看,林升的胜在鲜艳,郑强的胜在油亮,而李相的就只有清爽了,就这一点相对于他俩,李相显然完败。
陆放也是露出自信的笑,到底是自己手下的兵,一份土豆丝都能做的花团锦簇。至于那小子,除了刀工还不错以外,整个过程毫无亮点。
当然一份菜是否优胜,还是要吃过才知道。
所以他做总结陈词:“从品相上看,三人的菜各有千秋,雷总,那我们就品评一二如何?”
雷蕾笑道:“可以,那就由我,你,苏妹妹,还有三位大厨作为评委如何?”其实现在他已经能够知道结果,所以叫上林升、郑强二人,防止不服。
陆胖子作为行政总厨,参与酒店管理,也知道苏红妆的身份,对于人选没有异意。
不过李相开口了:“我就算了,换成夜歌做我的全权代表吧。”李相从苏红妆手中接过黑猫,对她道:“多吃点,味道好极了。”然后将夜歌放在案桌上。
众人对他的行为很无语,真是另类的祖宗,从没听说过有猫爱吃土豆丝的。
不过这只是小插曲,有服务员拿来筷子和蘸料用的蘸碟,还有清口用的水。
品评开始。
从左到右先从林升开始。每个人都轻轻夹一小筷头,吃过之后,又回味片刻。陆放作为专业人员首先点评:“酥脆中带有麻辣,而彩椒的清爽又很好地中和了花椒的重口,不错。”
另外几人跟着点头,确实如此。林升也尝了一口,露出淡淡的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至于夜歌,有服务员帮她夹一筷子在小蝶中。但是她只是低头嗅嗅,没有张口,人间凡品,不足入眼。
开始品尝第二盆,郑强的作品。
众人先喝口水清口,同样的夹起一筷子,细细品尝。回味片刻,陆放道:“红油的辣,耗油的鲜,土豆丝的脆,层层重叠,味味交织,很好,与前一道各擅胜场。”
这句评价很是中肯,就连苏红妆这样的厨界菜鸟都表示点头,到底是大厨,两道菜让她赞不绝口,很好吃。
至于林先和郑强,分别尝过彼此的菜,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说对方的味道与自己比不相上下。
他二人纷纷叹息,十几年较量,依然齐头并进,很难分出高下。
至于夜歌的表现还是一样,仅仅嗅嗅,当然脸上的厌恶表情没人看到。
轮到李相的了,林郑二人已然兴趣索然,他们之所以同意比赛,其实比的是他们俩,已经将李相自动忽略了,全当是个添头。
更何况事实也是如此,李相那盆土豆丝任何一个学徒工都能调拌出来,也就刀功还算可以。
虽然兴趣缺缺,但是基本的礼貌还是有的,所以他们喝口水,端起小蝶又到李相的盆里夹了一筷头。
抱有同样想法的还有陆放,夹了几根意思一下。
但是,苏红妆却是正好相反,吃过那种让人终生难忘的面条,她对李相保有足够信心。而且,这盆土豆丝也有她一份功劳。
所有她将小小的蘸碟装的满满当当。至于雷蕾也想像苏红妆一样多装一点,但是老大的矜持让她没有这么做。
当然,这里面真正识货的却只有夜歌一位而已,离得老远,她就嗅到了玄冥癸水的味道,天下生生之息的本源,难怪让守墓人念念不忘。
口水横流下,三两口将碟中土豆丝吃完,同时不满地向服务员嘶叫,抱怨给的太少。
围观群众本来以为小猫不吃土豆丝,哪知道竟然对主人如此捧场,纷纷对这只通人性的小猫表示赞赏。
端着菜碟的五人几乎同时下口,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几个人纷纷瞪大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这是怎样一种味道。
两个字:清爽,一种深入骨髓的清爽,土豆丝送入口中,每嚼一下,仿佛都能体验到清风徐徐,春意盎然。
几个人都醉了。
即使雷蕾和苏红妆二人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依然被这股爆发在口中的清新和舒爽震住了,更不用说其它三人首次吃到。
作为专业厨师,除了做菜,他们更擅长的就是对美味的品评。但是这次,他们集体失声了,没有任何话语可以表达此时此刻的心情。对于苏红妆和雷蕾来说,仅仅是品尝而已。
但是他们不同,味道就是厨师的生命,尝过这道菜,他们相信此生在厨艺上将再无寸进。
他们失神了,不是不想努力,而是这种神仙般的味道已经镌刻在了心里,弥久弥新。
陆放颓然的放下筷碟,望着眼前依然是普普通通的土豆丝,从业四十年,也没有见过如此美味,整个过程都清晰可见,为什么就能失神至此呢?他对雷蕾摆摆手,道:“上菜吧。”
听声音,仿佛一瞬间苍老了十岁,是啊,俗话说岁月催人老,这无法攀越的高峰让人绝望,也是如此!
大厨们的集体失声让围观群众搞不清状况,怎么回事这个,到底谁胜出啊?
看他们表现应该是很好吃,可怎么没给出个评语啊,什么情况这是?
下面雷蕾的命令却是给出了答案。
她看看表,已然过去将近一个小时,时间就在比赛和试吃品评中渡过,差不多了,叫过服务员,按照宴会人员个数,取菜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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